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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教育处方-皮肤科

发布时间:2017-08-31作者:来源:岳池县人民医院点击:

           梅毒
          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引起的慢性、系统性性传播疾病。主要通过性途径传播,临床上可表现为一期、二期、三期、潜伏梅毒和先天梅毒(胎传梅毒)等。列为乙类防治管理的病种。
          健康提示:
          1、 强调早诊断,早治疗,疗程规则,剂量足够。并定期进行临床和实验室随访。性伙伴要同查同治。
          2、患梅毒的孕妇,应及时给予有效治疗,以防止将梅毒感染给胎儿。未婚的感染梅毒者,最好治愈后再结婚。
          3、多吃新鲜富含维生素的蔬菜、水果,少吃油腻的饮食,忌食辛辣刺激食物,戒烟、酒,适当多饮水,有利于体内毒素的排除。
          4、注意劳逸结合,适当锻炼,保持良好的心态,以利康复。
          5. 避免不安全的性行为。注意生活细节,防止传染他人:早期梅毒患者有较强的传染性,晚期梅毒虽然传染性逐渐减小,但也要小心进行防护。自己的内裤、毛巾及时单独清洗,煮沸消毒,不与他人同盆而浴。发生硬下疳或外阴、肛周扁平湿疣时,可以使用清热解毒、除湿杀虫的中草药煎水熏洗坐浴。
          6.梅毒患者在未治愈前应禁止性行为,如有发生则必须使用安全套。
          淋病 
          淋病的主要症状有尿频尿急、尿痛、尿道口流脓或宫颈口阴道口有脓性分泌物等。可通过直接性接触传染,也可通过接触被污染的便盆、浴盆、衣被等间接传染。
          健康提示:
          1、得病后一定要到正规医院检查治疗。切不可购药自服或求诊于游医药贩。
          2、在未明确治愈前禁止性生活,患病的性伴侣需同时治疗。
          3、患者的内裤和被污染物可沸水浸泡或消毒剂消毒。家庭内不共用毛巾、浴巾、浴盆,夫妻要分床睡眠。
          4、对患病孕妇所生婴儿须严密观察,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5、部分女性患者无明显症状,怀疑可能得病时要及时去正规医院检查
          神经性皮炎
          神经性皮炎是以阵发性皮肤瘙痒和皮肤苔藓化为特征的慢性皮肤病。病因不清,情绪波动、精神过度紧张、焦虑不安等为诱因。症状时轻时重,易复发。
          健康提示:
          1、治疗的目的主要是止痒,避免患者因瘙痒搔抓而加重病情。
          2、放松紧张情绪:要有乐观心态,防止感情过激,特别是注意避免情绪紧张、焦虑、激动,生活力求有规律,注意劳逸结合。
          3、减少局部刺激:避免用力搔抓、摩擦及热水烫洗等方法来止痒。
          4、调节饮食:限制酒类、辛辣饮食,保持大便通畅,积极治疗胃肠道病变。OtD岳池县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