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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会议议事决策规则

发布时间:2022-08-26作者:来源:岳池县人民医院点击:

     第一章    yH5岳池县人民医院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 规范完善公立医院党委会议议事规则,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实施办法》《四川省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广安市建立健全现代化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岳池县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四川省公立医院党委会议议事决策规则(试行)》和医院党建工作实际,制定本议事决策规则。yH5岳池县人民医院

    第二条  公立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对医院工作实行全面领导。yH5岳池县人民医院

    第三条  公立医院党委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委重要活动,协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检查党委决议贯彻落实,支持院长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党委书记每年向医院党委报告工作。yH5岳池县人民医院

    第四条  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主要对医院党的建设和行政、业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作出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讨论决定干部培养,选拔和管理等事项。凡属重大问题(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并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yH5岳池县人民医院

    第二章  决策范围yH5岳池县人民医院

    第五条  党委会议的决策范围yH5岳池县人民医院

    (一) 重大决策事项:yH5岳池县人民医院

    1. 医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yH5岳池县人民医院

    级决定的重大部署; yH5岳池县人民医院

    2.医院党组织设置和工作机制,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等党的建设;yH5岳池县人民医院

    3.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医院文化建设等重要工作;yH5岳池县人民医院

    4.医院重要改革、发展建设和学科建设等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以及重大活动(会议)方案,审定医院章程、基本管理制度和重要规章制度;yH5岳池县人民医院

    5.医院人才工作规划、人才引进方案与政策措施、职工外派学习(进修、考察、交流等)(含涉外、跨境交流学习);yH5岳池县人民医院

    6.内部组织机构(包括行政科室、业务科室、党组织和其他医院党委明确的实体机构,下同)、人员岗位的设置、人员编制、岗位聘任、人员招聘、人事调动、职级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及奖励、职工薪酬分配及福利待遇和关系职工权益的重要事项; yH5岳池县人民医院

    7.医院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情况的审定和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yH5岳池县人民医院

    8.医院重要资产处置、重要资源配置; yH5岳池县人民医院

    9.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医德医风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大违纪事项给予党纪政务处分;yH5岳池县人民医院

    10.听取院长贯彻执行党委会决定情况的报告,党政班子成员有关重要事项组织实施情况和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的报告;yH5岳池县人民医院

    11.统一战线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重要工作;yH5岳池县人民医院

    12.医疗卫生结对帮扶、对口支援、援外等工作;yH5岳池县人民医院

    14.以及其他重大决策事项。yH5岳池县人民医院

     ()重要人事任免事项:医院管理的干部、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以及享受相应待遇的非领导岗位人员的任免,推荐干部、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协)会及专业委员会等人选,对医院管理干部的考核和奖惩,以及其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事项。yH5岳池县人民医院

     ()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各级各类重点建设项目,国内国   ()外交流与合作重要项目,大型医疗设备、大宗医院耗材、器械物资采购和购买服务,基本建设和大额度基建修缮项目,以及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yH5岳池县人民医院

    ()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超过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下列事项:基建、修缮项目的新増、调整与变更;大宗物资、设备、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购置和处置;大额资金的非预算性支出、预算调整及支出支付;日常公用支出(不含水、电、人员工资、省药械采购平台线上采购的药品和医用耗材等日常开支)。yH5岳池县人民医院

    ()由院长办公会议研究报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yH5岳池县人民医院

    第三章  会议准备yH5岳池县人民医院

    第六条  党委会议的议题由医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党委办公室汇总,报党委书记确定。yH5岳池县人民医院

    第七条  重大事项在提交会议之前,党委书记和院长要充分沟通、取得共识,意见不一致的议题应暂缓上会,待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同一议题涉及两名以上医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管理权限的,应在所涉的领导之间充分沟通酝酿,取得一致意见后提出。yH5岳池县人民医院

    第八条  研究有关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等重要议题,应当先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再提交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建立议题提交的常态化机制,除紧急议题外,提出人应提前12个工作日以上提交书面材料,会后交党委办公室整理并记录在案。yH5岳池县人民医院

    第九条  强化议题的前期准备和前置审查。对干部任免事项的建议方案,在提交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前,应在党委书记、院长以及分管组织、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等范围内进行充分酝酿。对重要行政、业务和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发挥医院各专业委员会(领导小组、工作小组)的作用,开展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先由专业委员会(领导小组、工作小组)讨论,提出建议意见。对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决策前应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职工意见建议。yH5岳池县人民医院

    第四章  组织实施yH5岳池县人民医院

    第十条  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书记因故不能主持会议的,可以委托其他党委班子成员主持。党委会议须定期召开,原则上每月至少两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yH5岳池县人民医院

    第十一条  党委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委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yH5岳池县人民医院

    第十二条  如需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列席人员可扩大范围由会议主持人确定。根据工作需要,不是党委委员的院长,副院长及其他有关人员可列席会议相关议题。列席人员可以就相关议题发表意见或建议,但不得参与表决。yH5岳池县人民医院

    第十三条  党委会议讨论实行一事一议。出席人员围绕相关议题内容充分发表意见,因故未到会的党委委员可以以书面形式表达意见。表决时,一般以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议题逐项进行表决,未到会党委委员的意见不得计入票数。重要人事任免事项应通过票决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会议决定(决议),超过应到会党委委员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党委会议讨论和表决时,如果出现重大事项分歧较大,持赞成和反对意见人数相近时,一般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研论证后,提交下次会议讨论。按照末位表态制的要求,党委书记应在充分听取党委委员及其他列席人员的意见后再表态。yH5岳池县人民医院

    第十四条  党委会议执行回避制度。议题凡涉及本人利益或亲属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决策的情形,参与决策人员和列席人员应当回避。yH5岳池县人民医院

    第十五条  党委办公室应当详细如实记录会议情况(会议议题、党委班子成员的发言、表决方式、表决意见、表决结果),形成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或者会议决议,并交会议主持人签发。讨论结果应向未到会的党委委员通报。yH5岳池县人民医院

    第十六条  因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无法立即启动集体研究决策的,分管领导一般应向党委主要领导汇报后,采取临时处置,但事后应当及时向党委会报告,并形成书面记录。yH5岳池县人民医院

    第十七条  参会人员、记录人员、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党委会讨论决定内容按规定做好保密工作。yH5岳池县人民医院

    第五章  决策执行和监督yH5岳池县人民医院

     第十八条  经党委会议集体决策后,需要落实的事项,由党委办公室负责进行任务分解,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部门。由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并负责督办;如有分工和职责交叉的,由党委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并负责督办。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组织实施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负具体责任。yH5岳池县人民医院

    第十九条  医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内设机构必须坚决执行党委会议决定。如有不同意见的,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也可以按照组织程序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不得公开发表违背集体决定的意见,不得在行动上违背集体决定。yH5岳池县人民医院

    第二十条  医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内部组织机构应及时向党委报告决定事项的执行完成情况。会议决定的事项在执行过程中确需作出重大调整的,分管领导应在会前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向党委书记沟通汇报并达成共识,由党委书记按程序提交党委会议再次讨论决定。yH5岳池县人民医院

    第二十一条  医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切实履行职责,带头执行党委会议形成的决定和决议,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监督,形成合力。yH5岳池县人民医院

    第二十二条  党委会议应当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领导和工作监督,接受上级和同级纪委监委监督。yH5岳池县人民医院

    第二十三条  党委重大事项决策按规定应当公开的,要按照党务、院务公开的要求,通过我院网站、公众号、OA系统、公开栏等各种方式予以公示,自觉接受党员、干部职工和群众的监督。yH5岳池县人民医院

    第二十四条  实行党委会议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决策程序造成重大失误或决策执行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yH5岳池县人民医院

    第六章  附则yH5岳池县人民医院

    第二十五条  本议事规则从下发之日起执行。yH5岳池县人民医院

    第二十六条  本议事规则基本要求由岳池县人民医院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yH5岳池县人民医院